首先,对于这桩诡异的不幸,我要先谢谢Chris,他说这两天要借我的车用,于是我想,先把油加满了再借给他。其实我家小红还能再跑两、三天,但是在Chris的启示下,我非常庆幸自己是昨晚去了加油站。结果,发现,油箱盖的钥匙怎么都捅不进去了。


很郁闷,回家打电话咨询两位汽车达人——我哥和小郭,他们得出一致结论,应该是有人恶作剧,在
钥匙孔里塞了东西。我气结,说,怎么还会有这么无聊的人啊,我哥说,这有什么奇怪的?还有人趁别人的油箱盖没锁,就往里面灌水的呢。


我无语了,还好我的车目前还能跑,若不是Chris要借车,我一定拖到亮红灯了才会想起去加油,真
要是那样,麻烦就比较大了。


今天下班以后我会去开锁公司找人看看,大家祝我好运吧。

neverland 发表于 1/6/2009 9:40:09 AM 评论:7
 

圣诞,是属于西方人的。我不习惯凑那个热闹。

元旦,是属于全世界的。可以放假,还可以找借口睡懒觉,边吃零食边看书,我爱这个。

今年的元旦,滞留在国内的只有两个单身又无趣的宅男和宅女。爸妈去热带小国新加坡和姐姐团聚,于是,宅女决定,去北京,和那名宅男欢度属于全世界的元旦。

2009年正式到来的时候,我没办法找某个有电视、有倒计时牌的地方54321,我在车上,车在长安街上,我意识不清,疲惫、感冒、头疼等等令人销魂的好东西终于在把爸妈送去机场后找到了我。我也不知道是睡的还是醒的,就记得天安门在右边一闪而过,然后,2008年就过去了,2009年就跳出来了。

本命年终于过去了!我想大喝一声,可以没有力气。

来北京之前,我给我哥打电话,说:“哥,我元旦过去北京,咱们两个去泡pub,然后一人钓一个回来!”电话那端的宅男说:“哈哈,好呀”。

还是那个“pub”的说法,我对着电话另一端的我姐重复了一遍,却收到了完全不同的反应,我姐说:“啊哈哈哈,泡吧?就你们俩?啊哈哈哈哈,你们一个宅男一个宅女……”

唉,即使是宅男和宅女,也一样要欢度元旦。

1月1日,我大半天的时间都花费在睡觉和照顾孩子上。

孩子是表姐的孩子,孩子的爸妈和我家的宅男那天要去逛中关村,我兀自挣扎在感冒的泥沼里无法脱身,可怜兮兮的请求在家休息,顺带照顾孩子。那孩子虽是调皮男生,看起卡通片来倒是乖得很。我播放“Wall•E”给他看,“Wall•E”播完了又播“功夫熊猫”(神啊,救救我吧,这已经是我第4遍看“功夫熊猫”了……),“功夫熊猫”也播完了,家长们还不回来,我郁闷了,因为哄孩子实在不是我的强项,电视看很久估计对小孩视力也不好,可是小男生一再央求我:“小姨小姨,我还想看瓦利,让我再看一遍瓦利吧。”一边恳求我一边就有多动症的前兆,客厅的桌面一狼藉,我立刻又头疼了,咳嗽加剧,且浑身乏力。“好吧好吧,你乖乖的哦,不要动这个,啊那边那个也不能动的。”按照小男生的要求,从太空船那段开始播,他终于老实了。(神啊,救救我吧,千万不要让我再照看孩子了,我会有罪恶感的,给小孩看那么长时间的电视……)

1月1日晚,送走表姐一家,我和宅男去金鼎轩解决温饱问题,我请客吃饭,宅男请客买书,又去楼上的影城转了一圈,想看《非诚勿扰》,可是人太多,放弃之。回家,在沙发上盖着被子共看“Iron Man”,看完美国的大英雄,又读了两章《李斯与秦帝国》,终于向瞌睡投降。

1月2日,比赛睡懒觉,我赢。关于pub的雄心壮志已经烟消云散,找地方吃饭,早午两餐合并,又去家电城买了一台洗衣机,因为我哥说了,很多事情,没人陪他,他就懒得去弄。在家电城,宅男接了个冗长的电话,他的一女同事把自己走失了,我哥对着家电城墙壁上的送货地图指指点点,拿着手机遥控指挥,可见女人路痴是天性。

1月2日下午,陪他去逛超市,宅男又接了个电话,他的一朋友电脑系统崩溃,请他帮忙去修。我买了本Vogue(送台历的),又去旁观修电脑,一厚本杂志翻完,大脑空空,眼前的奢侈品却五光十色在闪烁,也许是自己饿了。修完电脑,天色渐暗,再次接到路痴女同事的电话,伊居然还处在走失状态!经过更冗长的热线电话指导,终于可以去吃饭了。我跟我哥说:“你那女同事一定对你有意思。那女生怎么样?发展一下吧。”本来我们还想约路痴女孩出来一起看电影,伊却不肯。我也不想当电灯泡,不如等送走了我,你们再你侬我侬吧。

电影票只能买到晚上10点多的场,于是找了家店,先和宅男去吃火锅。然后去《非诚勿扰》,坐我左后方的某位大叔一直笑得很开心,尤其当一相亲女愁苦地挤着眉毛问葛优:“那事,就那么有意思吗?”葛优很抑郁地托着腮慢吞吞道,“嗯,有意思。”某大叔笑得尤其开心,我知不礼貌,却也忍不住回头看他两眼。

总体来讲,《非诚勿扰》松散且无趣,冯氏幽默疲态尽显。我只觉得两处好笑,一是徐若瑄对葛优说:“我爷爷就是北京人,可是当年大陆沦陷,只好随国军撤回台湾了……”葛优急忙拦住她:“沦……沦陷?我们这儿叫‘解放’!”徐若瑄一脸无辜地问:“什么是‘解放’?”我当时也和舒淇一样在喝水,差一点喷出来。

还有,葛优扮成熊,很痞得对着舒淇说:“长得这么好看,吃了怪可惜,不如留着回去生小熊。”我大笑,这才有了一点“冯氏贺岁片”的感觉。

1月3日,上午,和宅男在家里看某一期林志玲做嘉宾的“康熙来了”。中午,找一家粥店吃饭,发现今天是腊八。下午,与宅男告别,坐30分钟的城际特快回到天津。

先去洗了车,然后自己在家看《神经侠侣》,Eason的演技真不错!

元旦圆满结束。谢谢哥哥,虽然我们很宅,但是我们很开心。

借着这文继续感谢一些朋友,以下情节没有虚构,强烈欢迎对号入座。

收到小舞从石家庄寄来的明信片,你不晓得我有多高兴读到你写的字;

谢谢小爱,和你约会比和男朋友约会还频繁,我们认识八年,一直是两个怪人,且怪得与时俱进,怪得异常同步;

还有Andre,一年来我听了很多故事,你的生活智慧、你的傲慢与偏见、你的理智与情感,谢谢你的分享;

谢谢曾经在214同居过的那几位,引用白小三同学刚刚在她blog里更新的说法:“突然有了种疯狂主妇、欲望都市还有好想好想谈恋爱的错觉”;

谢谢Chris,身为大帅哥一名,肯陪我逛超市、看电影、淘碟、听演唱会、喝咖啡、吃冰激凌、吃披萨、吃火锅、吃米线、吃KFC、吃香辣锅、吃麻辣烫、吃韩国料理……咦,怎么好像一直都在吃?可见是一对酒肉朋友……

还有blogwind上的很多朋友,希望大家都能在2009年顺心如意。

后面,还有春节,我翘首以盼。

neverland 发表于 1/3/2009 8:12:23 PM 评论:7
 

先听歌。

其实,任贤齐的歌,我最喜欢的还是《两极》,不知道为什么,这首歌似乎没有很普及。其“口水”程度较之《心太软》《花会开》之流,真的差很远,但我还是觉得这一首好。

然后再说我出尔反尔的这件事。

今天收到同事发给我的邮件,他帮我拍的合影,居然,我看上去,还不错。作为一个一向拍照不好看,因此也不喜欢拍照的人,倒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于是,我决定,贴出来。

很诚实的讲,我用Photoshop调了下色,因为原始的照片有点暗,但是,我右边站的那个和蜡像差不多的人,他确实是个活人,是活的任贤齐。

我知道我的表情很不自然,但是至少比我旁边那个自然。对吧? 

 

neverland 发表于 12/30/2008 10:31:37 PM 评论:14
 

艺人,也就是被更多人通俗地称作“明星”的那些人,是一种我不怎么喜欢的人类生物,其实除了挣钱比我们多些,且无论任何场合、任何时间都要戴着拉风大墨镜,生怕别人认不出来之外,我一直都觉得他们跟我们实在没什么不同,可是这群人却无端比我们挑剔很多,或者,即使艺人本身不挑剔,他/她的助理、保镖、经纪人却要无端挑剔更多。

艺人接待也一直是我比较不喜欢的一个工作,但是每年频道都会组织一些晚会或者大型活动,要抽调很多人过去帮忙,所以,不喜欢也没办法,虽然是我们出钱、他们出力,做一笔公平买卖,却要无端忍受他们的无端挑剔,还必须把人家伺候好。

我工作的第一年,还不脱一种傻乎乎的、做事很谨慎、很认真的学生气,那时候被抽调去接待艺人,接待对象是两个给光良伴舞的本地芭蕾舞演员。那次活动没请来什么有更大名气的艺人,光良就算是当红头牌。彩排及候场的时候我们和光良在一起,负责接待光良的那位同事身边时刻都围满了人,我和我的草根伴舞安静在一旁看热闹,他们没什么名气,自然也没什么脾气,除了表演结束后催我找财务给他们结账时有一点着急外,更多时候都无比配合。

我工作的第二年,傻乎乎的学生气降低至仅可模糊分辨的程度,但是依然很谨慎、很认真,那次活动参加的“笑星”比较多,我在各化妆间来回流窜采访他们,可是“笑星”们在现实生活里大都非常无聊,我以我很谨慎、很认真、八卦完全不得要领的态度,实在杜撰不出更多虚妄内容,因此写出来的文字完全没有因采访对象是“笑星”而更有“笑果”,被领导批判。

我工作第二年的下半年,已经从不称职的娱乐记者岗位上转去其他部门,这次终于不必再为干巴巴的采访头疼,头疼的对象换成了主持人,三位!这三个人里有一位是我们台里的二线主持,另一位曾是央视的二线支持,还一位是晚八点国产剧场的二线演员。因为都是二线,三个人倒也不难说话,但比较起芭蕾舞演员来,还是大大的难以伺候,尤其那位曾经的央视二线主持人,此人是个烟鬼,一不留心,他就不知道溜去哪里过烟瘾,必须时刻盯住他,不然导演会骂我,某某又去哪儿了?

当我工作接近第三年的时候,也就是今年年底,我自以为在沟通以及处理陌生人际关系方面的技巧已有了长足长进,不知道别人是否也这么认为,但是,一周之前,我被通知要再度去接待艺人,分配给我居然是本次活动的当红头牌,他叫任贤齐。

其实说任贤齐“当红”实在有点勉为其难,我还曾经暗自揣摩,等我见了他,是该以国际惯例称呼他为“小齐”,还是应该以他的年龄管叫他“老任”。 我同事说,任贤齐是那种特别容易让人对他产生好感的明星,长得不帅,但是很亲和很可爱。我其实也还蛮喜欢他,这辈子看的第一场演唱会还是看他在北京工体唱歌,现在虽不可与辉煌的九十年代同日而语,累计的人气却依然如雷贯耳。

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周以来,不断有人通过严肃的口头交待、手机短信、开玩笑等方式拜托我替他们索要任贤齐签名,或者安排他们与任贤齐见面,有一位同事对我说:“我去找小齐签名,你可不能拦着我。”我觉得很尴尬,如果任贤齐他乐意,我为什么要拦着你?

我确信自己从未产生过要找什么明星签名或者合影的欲望,因为明星们的签名和医院的大夫差不多,基本上都没有可识别性,不过是在一些杂乱的线条上面再加一些圈,我自信只要练习半个小时,就没人知道这签名究竟是任贤齐签的还是我签的。还有合影,合影在我看来是一件多没有人格的事啊,何必讨好又讨嫌的往人家身边站,如今的Photoshop软件是如此的强大,多么无中生有的效果都能营造,如果只是满足虚荣心,Photoshop无比体贴。

等我见到任贤齐的时候,他正被五、六个帅哥和帅叔阵型严整地包围在房间最靠墙壁的一张床上坐着,穿着非常不起眼的短袖T-shirt,亲切、和蔼、可爱、礼貌,同时又不乏距离感地对我微笑。那几位帅哥和帅叔虽然没有小齐那样亲切、和蔼、可爱,却同样礼貌,他们一板一眼地询问我一些问题,不容置疑(同时也非常客气)地向我交待一些事情。

我觉得任贤齐的团队很不错,都是些气质优良的男人,安排起工作来一丝不苟,打探起行进路线时事无巨细,只要提前做好沟通,此团队敬业且配合,即使后来他们在强硬拒绝花痴fans的前仆后继之时,也是无比礼貌,在说“不可以”的时候,后面必加“对不起”或者“谢谢”。

我以前从未接待过这样“招蜂引蝶”的明星,不知在北京郊区一个小小的影视基地里,居然存在着如此多、如此麻烦的“蜂”和“蝶”,那些女生真的会尖叫着扑过来,险些把我撞倒,形状可怖。这时我才想,当个艺人真不易,也许他们的挑剔也不是那么的无端。

我的表现还不错,很有那么一点专业精神,没有惹大牌厌烦,表达也足够清晰简洁,反应还算敏捷,布置也尚称周到,也要感谢小齐一行人,并没有怎么作难与我。

在彩排和正式表演的间歇,我带小齐去接受一个采访,在一间很小的客房里,有一个我们这次活动专门为拍摄明星采访设置的背景板,采访结束后,相关工作人员都可以与他合影。我刚才还说,总觉得合影是件没人格的事,本来也没想要拍照,但是大家一个一个轮流过去照,只剩我一个时,任贤齐招呼我:“你过来啊。”我就很没人格的过去,站他旁边,灿烂微笑,这辈子第一次和艺人的合影由此诞生。照片我就不贴出来了,因为穿得很休闲,身上绑着一个双肩背、一个斜挎包,手腕上挂着手机,一只手拿着活动流程的各种资料纸,另一只手拿着对讲,戴着耳麦、线绕得乱七八糟,眉心处还有一个由于连夜开会、睡眠不足、饮食草率、感冒,以及吸进大量二手烟而引发的来者不善、异军突起的痘痘。

在我上班将近第三年的时候,我终于发现,其实在工作中,根本不存在什么喜欢的或者不喜欢的,不喜欢只是因为恐怕自己做不好。艺人接待也一样,我会嫌他们吆五喝六,好似永远都在给接待方故意找麻烦,可是说穿了也不是什么难于上青天的大事,不过是要提前做足准备,住哪里、吃什么、从舞台到后台到房间到化妆间到卫生间到采访间,哪条路线最近,哪条路线人最少,出现哪些问题该找哪些人解决,了解他们的脾气秉性,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不该发的花痴不发,每一件事情都做对,每一个细节都留心。如果他们再刁难,那我就只能当是他们素质及人品问题,至多不和他们一般见识,反正一两天后我也再无伺候的义务,咱们就江湖相忘了吧。

neverland 发表于 12/29/2008 10:35:06 PM 评论:10
 

我以前认识一个人,现在想来,那人应该算是男人里极度周到、细心的品种,记得此人对我讲过,他喜欢旅游,虽然并没去过很远的地方,但是每一次出游都事无巨细,尤其听过他描述的细节种种,不由得我不产生一种类似于“林黛玉进贾府”时的感慨:“吃穿用度,已是不凡……步步留心,时时在意。”

我当时还很无聊得问人家,难道旅行的乐趣之一不就在于面对种种未知以及突发事件的挑战和应对吗?此人对我的无聊问话有些不屑,他非常自信,以他这份事无巨细,不可能遇到任何在他掌控之外的突发事件。我却突然间觉得无趣了,远行之前做足准备其实无错,只是他那种“一定把风险降低至零”的信誓旦旦让我感到很乏味。旅行就像是浓缩的人生,怎么可能步步想得周全?我的意识里,一个真正值得旁人敬仰的探险者,魅力不仅在于出行前做的种种准备,更主要的是,当真的面临措手不及时,他是否有能力、有定力去化解突如其来的危机。

没错,你去趟河南也要做出和去趟西藏一样的准备,当然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只是,好玩吗?

如果我没有记错,我的这种态度,是被那位意气风发,一定要把旅行装进保险箱的仁兄尽情鄙视了(用眼神以及用鼻腔发出的一种气声),如果时至今日,他读了一本叫做《转山 边境流浪者》的书,我怀疑他的鄙视一定能够发出更大的声音了吧。

 

2004年,一位名叫谢旺霖的脑壳进水的24岁台湾青年,因为失恋及其他衍生的青春期问题,独自骑单车从丽江至拉萨,出发时是10月,那一线该是台湾人没见识过的寒冷了。他财力有限、经验缺失、自信不足、仓促出行,他的目的与主动的“朝圣”、“探险”、“考察”、“旅游”毫无关联,他是被动的,在确切的“失去”和模糊的“拥有”之间,想用一种和自己过不去的“流浪”来逃避眼前的种种迷惘。

在读序言的时候,我就想起了第一段落里提到的那个人,很想问问他,你看,这也是一种方式啊。虽然在行进途中,该台湾青年狼狈非常,从容全无,甚至由于要全身心对抗这些狼狈,而无心品味过往风景,他的旅途不英勇,甚至大部分时间里都是在焦虑与恐惧,但他终究还是完成了,这样就值得我们尊重。

出发前,作者说:“我在相信与怀疑之间摆荡:最后的结果可能失败,但至少我应该在失败面前看见自己究竟是如何就范的”。归来后,作者说:“我不过是在一种试探和比较中,琢磨出一个似乎不得不然的步伐。”
 
说实话,这本书的文字与图片都并无出众之处,作者的思考也与“深邃”有着相当大的差距,形式上是西藏的,实质却是自我的,连他自己也说,“只能说着我的故事,而非西藏的故事。”

其实很少有外族人可以切入到西藏真正的内核,他们的信仰、他们的文化、他们的习俗是如此古老而特殊,怎么会成为市井间恶俗的谈资?我记得曾经有过那么一阵子,讨论西藏似乎成了一种小资之间的流行,那些关于高原的肤浅吹嘘随处可见,你真的懂西藏吗?如果不懂,最好不要去干扰它口碑里的宁静与清高。我也去过西藏,却从未想过要把自己弄得很神圣的样子,真的,我不够懂西藏,作为一个来去匆匆的过客,我没有资格对它指手画脚。

谢旺霖在这本书里表达的态度,至少证明了此人并非不自量力的大俗。也许他的莽撞距离“浪漫”还差很远,我能把他的作品读完的主要原因也非文采或者思想,只是想说,“有些事现在不做,一辈子都不会做了”,即便准备不足、轻装上阵、“不得不然”,却又有何不可。

neverland 发表于 12/21/2008 1:17:33 PM 评论:4
 

之于我个人而言,网络绝对是个好东西,因为等到我全面接触网络的时候,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什么的都已基本上建立完毕,网络双刃剑负面的那一刃自然伤不到我这里来。我对电脑游戏不迷恋、对“很黄很暴力”的东西没兴趣、对网络聊天也没耐心,对我来说,网络只是一个快捷全面的信息通道,让我看到更远的地方,了解更多元化的观点。

长久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一个活得很传统,有时候又有点怀旧的人,真正喜欢的一直都是实体的世界,比如手写的笔记,而不是在电脑上敲字;买CD唱片,而不是下载的mp3;过节的时候会给我的朋友们寄真的明信片和信件,而不是只发E-Mail,可是今天我突然发现,不知道从何时开始,网络这个虚拟的东西,居然在我们的生活里占据了那么大的空间,而现实却正在慢慢缩小。

讲三个故事,没有立场,只是陈述我的恐慌。

1、我的Laura强迫症

当我知道Laura Pausin的新专辑“Primavera In Anticipo”居然还有一个Platinum Edition的版本时,立刻感到了坐立不安。

没错,这就是传说中的强迫症。我似乎就是在收集Laura各色专辑以及这些专辑各色版本的过程中,找到了人生的某种充实感。

Platinum Edition的CD部分无非是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的两个版本,很容易买到,更容易下载,但它自称为“白金版”的特别之处却在于有一张DVD,内含两首MV,MV的两个making of以及一段interview,很难找,这个版本的发行量也很小。

于是,两天以前,我在google上以坚壁清野的态度展开了渔网式搜索,我寻遍amazon的各国站点,从.com/.uk/.de/.jp到.fr,以及各国的E-Bay,结果非常灰心的发现,E-Bay上的价格都在25欧元左右,而amazon的价位是50美金,且没有现货。我向同样喜好在国外网站了结强迫症的小爱咨询,她说,1欧元差不多13人民币。我倒吸一口冷气,这个换算数据表明,强迫症在经济实力面前,是多么的不堪一击。

虽然灰心,却还没有死心。终于,在我的锲而不舍的大搜查中,居然找到了一个俄罗斯网站,在满目天书一般的俄文中,我惊喜的发现了两个英语单词:rapid share,天呐,有-下-载!终于,在自己对待强迫症的耐心下以及小爱的无私帮忙下,那两首MV、两个making of以及那段传说中的interview,在我的电脑显示器上活色生香起来,一种“终于圆满了”的感觉油然而生。

我对小爱说,我可以瞑目了。她的反应是:在开心网把我买为奴隶,并赐名为:“强迫症”。

2、开心网的奴隶买卖

就在小爱把我买做她的奴隶之前,我真的想不起来我在开心网上居然有个帐号。后来仔细想仔细想,似乎在久远以前,我的确收到过一位同事发到我信箱里来的邀请,当时随手一填,居然就有了帐号,我很快就把这回事忘记了,也一次都未曾登陆过。

我也不知道开心网为什么会这么火,好像只是一夜之间,我的同事、我的所有年龄段相仿的社会关系,貌似人人都在开心网上开心,讨论着虚拟的买车置地、股市沉浮。

我有一位同事G被另一位同事S买为奴隶,而现实工作中,“主人”的级别略高于他的“奴隶”,于是我可怜的同事G被起名叫“早点来上班”(看来小爱赐名我“强迫症”已然是很厚道了),我还和他开玩笑,问他每天到了办公室,会不会对着S高呼“主人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英明神武、一统江湖!”

现代人的压力到底有多大,大到反而要在虚拟的世界里寻找现实中想要却又得不到的成就感?现代人到底有多忙,或者说到底有多闲?为什么有如此多的每天只是在办公室里面对电脑、静待颈椎病发作的人,大家宁愿在开心网里孜孜不倦、苦心经营,成为一个有很多“虚拟”宝马、“虚拟”别墅的“虚拟”有钱人,却不肯用这些时间想想,怎样把手里这份“非虚拟”的工作做到更好,从而让自己逐渐拥有“非虚拟”的财富?

于是我就研究了一下开心网,我只有一个5平米的地处郊区的政府分配房和一辆免费赠送的二手奥拓,我不晓得该怎么去“挣钱”,我的现金捉襟见肘,虽有心改善住宿环境,却只能给到处是裂缝的灰色房子购置一小盆吊兰。还要把我惨不忍睹的二手奥拓停进小爱家的车位,并事先告诉她,别贴条给我。我当小爱的奴隶,每天给她请安、捏肩捶腿,如果能够高喊“主人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英明神武、一统江湖”我也会极尽阿谀奉承之事,小爱是我的朋友,彼此开开玩笑也就罢了,我想我不会和同事们形成这种关系,即使是虚拟的,我依然喊不出半个阿谀奉承的句子。

但是我比较喜欢开心网“足迹”这个插件,尤其是“地图版”,自己去过的地方可以用旗子标上,我的大半个中国地图都插着旗子,看着很骄傲。

我还有个问题,为何在开心网上改个名字还需经过审核?当初注册的时候没弄清楚状况,一不小心填了真名上去,想换个名字,却还要写申请。我当时不知道这个申请是要活人审核的,以为不过是系统要求不能空缺的一栏,于是就写了个“没理由”,惨遭拒绝。决定对其敬而远之。

3、 卓越网的离奇书评

小爱blog的最近更新,题目叫做“啊哈哈哈哈”,大概意思是:她在卓越网上找书,结果看到了这个:

我也很无语,若卞之琳的魂魄有手脚,一定会把这个叫做贺超的书评人与那个不幸叫做卞留念的央视御用编舞一并拳打脚踢一番。

小爱说:“一瞬间有种‘把这书买下来看看内页序言究竟是不是也是这么写’的冲动”。

我说,要不,咱们去逛图书大厦吧?

自从有了卓越网,我们都很少再去实体书店买书了,几乎忘了那种乐趣(恶趣味也算是乐趣),比如看到《毛诗集注》和《毛泽东诗词》放在一个架子上;比如现场读到译林出版社翻译不靠谱到惊天地泣鬼神地步的《福尔摩斯》系列;比如在畅销书的展台上,几乎所有的外国文学都在书封上都写着克隆的“这是一个关于爱与救赎的故事”,景象蔚然壮观……

网络之所以让我们依赖,是因为它能带来很多方便、能为我们节省更多的时间或金钱、能够不必负责、不必付出真感情的去与某个人谈情说爱、能在虚拟的世界里拥有比自己老板更殷实的财力、能在虚拟的游戏中英明神武一统江湖,可是我们果真需要这些么?

在张立宪《闪开,让我歌唱八十年代》的封底,有一句话:我们一直以为活的是未来,其实拥有的只有回忆。

强迫症迟早会消失、开心网迟早会被人们玩到腻烦、网络书店迟早会像实体书店一样举步维艰,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未来瞬息万变且没有任何保证的年代。可是我手写的笔记会一直安放在书柜里,想开启回忆可以随时开启,顺便论证自己的书法究竟是进步还是退步,我的CD、我收到或者寄出的明信片也能踏实握在手中。还是现实好,比虚拟好很多。

neverland 发表于 12/19/2008 10:15:34 PM 评论:7
 

“男人大可不必百口莫辩,女人实在无须楚楚可怜。感情说穿了,一个人挣脱的,一人去捡。”——莫文蔚《阴天》

看张洁的《无字》是一位同事的推荐,我们当时在聊天,无意中讲到了这套书,我也忘了她是怎么说的,大概意思是,张洁把某一种心情表达得很彻底。可究竟是哪一种心情,我在开始阅读《无字》之前,似乎一直是模糊的,只是想知道,“彻底”得表达一种心情,到底是怎样的写法。

直到厚厚三部书拿到手里,又三个星期读过去,我才发现,原来那种很彻底的心情叫做“恨”,且恨得非常噬骨、非常绵长,一种穿越历史、穿越年代、大开大阖、风起云涌的恨,一种“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恨,女人对男人的恨。

其实我并不喜欢某些女性作者把成书立传当成是讨伐男人的武器,说遍讲透男人的种种缺点之后,一幅痴心不改却又咬牙切齿的受害者模样。《无字》看到最后,我就想起了莫文蔚的《阴天》,一个很慵懒的调子,漫不经心的把感情这回事拉扯到了一个不易达到的平等地位:既否定了“百口莫辩”,也不宽容“楚楚可怜”。

回想起那些我不喜欢的女性作家笔下的故事,悲剧爱情的主角大都是一个无比固定的搭档:无情的男人和犯贱的女人,或者无情的女人和犯贱的男人。似乎也只有这种组合才能成就悲剧爱情,倘若“无情的男人”遇到“无情的女人”,他们会好和好散、风轻云淡;倘若“犯贱的女人”邂逅“犯贱的男人”,他们会相互珍惜、百年好合。唯有一方“无情”,另一方“犯贱”,才会生出许多故事,不知当他们还在“你情我愿”的时候,是否会想到还有斤斤计较、秋后算账、百口莫辩、楚楚可怜的那一天,早知如此,又何苦非要“爱恨扯平,两不相欠”?

严格讲来,《无字》并不算是我讨厌的那种“楚楚可怜”,《无字》的系统实际上是一个“母系氏族”的叙事系统,把一个家族、四代人的婚姻故事置入各自的时代背景里,裹挟在整个社会、整个时代的大视角之下,上下求索各自心中的疑惑和无奈。《无字》的主线人物是家族里的第三代人——“吴为”,她的身份虽是作家,却并没有直接作为描述者出现,她只是一个坐标点,横向、纵向双重辐射,与外祖母墨荷、母亲叶莲子以及女儿禅月形成一种传承,而操控着这个母系氏族话语权的,却是小说的作者张洁,她描摹着这些女人们极致的爱和极致的恨,只不过,她们爱过和恨过的男人都是些不知人间冷暖的自私之人,注定只能被批判。

墨荷所处的年代是只有婚姻、没有爱情的年代,只能沉默,在沉默中生存,在沉默中死亡;叶莲子所处的年代是新旧交替、却又身不由己的年代,她对爱情有模糊的认识,她认为找到一个丈夫就是终身所依,她从一而终,却不曾料到她委身的那个男人是她“从一而终”信仰的终结者,“终结者”顾秋水是个典型的朝秦暮楚者,是个暴戾且不负责任的丈夫,同时又是一位长期缺失的父亲,在他的反衬下,母系氏族的一脉骨血亲情终于压倒了男欢女爱。

吴为的成长卑微又艰辛,吴为后来爱的那个男人叫胡秉宸,想来吴为爱上的该是胡秉宸的丰富,此人出身名门、一派有款有形的英式情调,本该是个资产阶级,偏偏投身无产阶级革命,他是杰出的地下工作者,出生入死、仕途沉浮皆有经历,此等阅历的男人很容易让人产生“深不可测”的幻觉,深不可测的胡秉宸更是用了一句秦观少有人提及的“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缴了吴为的械,如果胡秉宸引用的是秦少游那句著名的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很有可能就是另外一种结局了。

大多数的女人爱的都是“少数派”的男人,那些女人们只是不明白,恋爱时“个性”的男人,一旦谈及婚姻,就会变成魅力锐减的“共性”。什么是男人的“共性”?一种答案是:男人害怕被女人束缚住感情、束缚住仕途、束缚住继续寻花问柳的权利。胡秉宸的“共性”就是这种答案。而已婚人士胡秉宸、比吴为年长20余岁的胡秉宸、能知晓“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的浪漫的胡秉宸、经历不俗的胡秉宸,最初就是用他的“个性”成功掩饰了自己的“共性”。

吴为没有生在战争年代,却因为这个男人,不折不扣的历经了一场人生苦战,历时将近30年,待硝烟散尽后,她的皮囊、骨血、精力也一并被耗尽。她没有真正拥有胡秉宸,她的敌人——胡秉宸的“革命伴侣”白帆——也没有真正拥有胡秉宸,胡秉宸只属于他自己。为他作战的那些女人们,值不值?

“宸”字大小算是个生僻字,《无字》读到风云际会的第二部,我突然犯了考据癖,翻字典查这个“宸”字,新华字典里的解释让我醍醐灌顶:

宸chén ,屋宇,深邃的房屋。北极星所在,后借指帝王所居,又引申为王位、帝王的代称:宸极。宸居。宸章。宸札(帝王的书札)。宸游。宸翰(帝王的书迹)。宸垣(京师)。

胡秉宸是座深邃的大庙、是帝王的宫殿、是遥不可及的北极星,吴为识得孤品,却消费不起孤品,又或者,吴为没看清楚,深邃的大庙和帝王的宫殿也是由普通、丑陋的一土一石构建而成,北极星虽璀璨,终是外太空的轻浮尘埃。

胡秉宸曾经对吴为说:“张学良陪蒋介石回南京去是上了当,但他是个真正的男子汉。我一贯钦佩赵四其人,此人可入历史。当年于风至因病走开了,赵四自愿进去陪伴张学良,几十年如一日,否则张某可能活不了这样久,早就悒郁而死。”

张洁替吴为发问:如果张学良不被监禁、孤绝几十年,而是有更多释放人性的机会,赵四还会被他爱到最后吗?

所有的成立,其实都是条件下的成立。

无论是顾秋水还是胡秉宸,都沾染着根深蒂固的丑陋的自私,可是不论是叶莲子还是吴为,依然面对男人们的自私一往情深,因为,“感情说穿了,一个人挣脱的,一人去捡”。她们生活的苦楚可以描述出形状,她们内心的苦楚却没有形状,云雾状氤氲,把一生填充得满满。

吴为爱胡秉宸爱得辛苦、狼狈又委曲求全,她终与胡秉宸结婚,十年后又离婚,离婚后不到一个月,胡秉宸与前妻白帆复婚。胡秉宸一生都活得很酣畅,他并不在乎因为他的酣畅,多少女人会受伤。吴为的好友给她写信:“其实人最大的罪恶是爱,所谓最后的解脱就是从爱中解脱出来:情爱、手足、亲情……朱自清那篇散文《背影》,给了我们一个信息,人间不管多么深情的关系,本质是丧失,是一种低沉的、底色的孤独。又,十多年来,友人星散,浮沉枯荣,各随其运,如有水阻山隔。且世事翻覆,情随境迁,少年心事,不复能言,况怆然如吾辈乎!”

《无字》洋洋八十余万字,张洁写了十二年,却起名为《无字》,也许大爱或者大恨在参透后都“不复能言”,唯有怆然。“恨”是否比“爱”更长久?张洁给出了一种答案,而她的《无字》就像是上世纪、上上世纪的一个传奇故事,冷眼回顾历史,至于本世纪的传奇故事有何不同,张洁和她的《无字》拭目以待。

neverland 发表于 12/14/2008 4:29:32 PM 评论:2
 

我曾经看过无数红尘颠倒的古装剧,并时常看到这样熟悉的桥段:某位红尘颠倒的皇帝,在与后宫的红粉们一夜销魂后,拖着疲惫的声线和慵懒的表情,对着一群神色干枯乏味的大臣们道:“有事议事,无事退朝”。若有某位诤臣义正言辞的忧国忧民一番,十有八九会被拖出去斩首。

我其实无事,却不想退朝,想来如果我做了皇帝,一定无比勤勉,无事也想议事,因此说几句流水账。

近来工作繁忙,业余时间又几乎全部用来读一套历史大书,在此套大书竣工之前,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更新。

这周好冷,最高气温终于也降至零下,可是怎么还不下雪?

10年以前的冬天似乎远远要比现在更冷,我小时候在河北省与内蒙古交界的坝上地区住过两年,好似当时我在冬天会生冻疮,可是经历了那样的冷,倒最终变成了一棵较之普通人更加不怕冷的耐寒作物。

可是昨天是那种“大风起兮云飞扬”的冷,下班的时候晚上7点多,晚饭无着落,却想喝暖洋洋的蛋花汤,怀着这样美好的愿景走上大街,立即被寒风当头棒喝,我把羽绒服的兜帽扣在头上,兜帽边缘的毛边遮到眼眉处,使我看上去像是一株摇晃的猪笼草。

马路上移动着无数和我一样的猪笼草,只是我的兜帽屡屡屈服于大风的威胁,不肯老老实实保护我的耳朵和脸,伸手拽住帽子,5秒钟之后我的手就没有知觉了,因此手和耳朵只好公平地轮番挨冻。想到历史大书里的种种描绘,什么“在时间的惊涛骇浪里漂浮不定”一类的修辞,也不知道城市的角落里还瑟缩着多少甚至无财力将自己伪装成“猪笼草”的困苦之人,于是又浮泛起丝丝缕缕肤浅的怜悯,可是需要帮助的人太多,有时候想想,反倒不知道该从何处伸出援手,每次想到这些,就觉得自己很无力,同时又很虚伪……

流水账完毕,思想斗争了半天,到底要不要把此等无营养的文字贴出来,可是既然写了,就权当是个纪念吧,纪念今年入冬以来气温首次告负的一天,纪念自己的无力和虚伪,激励自己好好工作,化“无力”为“财力”,化“虚伪”为“务实”。

议事毕,众卿,无事退朝吧。

neverland 发表于 12/5/2008 1:04:51 PM 评论:11
 

前两天我的一位同事为了做艾敬的宣传片,去买了一张她2003年发行的CD,盗版的,因此在2003年的歌目后面,还附赠了两首1993年的老歌,《我的1997》,是的,我对这个有印象,天呐,真是太久远的回忆了,我甚至都不知道十五年前根本不听流行音乐的我怎么会对这个有印象。我的印象是,一个姑娘,用很干净很清澈的声音重复那么几个小节:“1997快些到吧,让我站在红勘体育馆;1997快点到吧,我就可以去香港了。”

艾敬是个民谣歌手,在记住她“1997”的1993年,我还不知道什么是“民谣”,即使到了现在,我也不怎么喜欢听民谣,觉得能从民谣里诞生好的音乐出来,概率实在太低,大多民谣作品都是一些自以为很文艺的人抱着自以为很文艺的那一点忧伤,哼哼唧唧。我上大学的时候接触过很多所谓“民谣”,都是这一个哼哼唧唧、无病呻吟的调子。

昨天回家的路上我把这张艾敬的CD放在车里听,前面几首还没唱完,我就干脆跳到了怀旧系的“1997”,车外的马路很拥堵,有大量的噪音,我按了几次重复,才听出自己印象里的那几小节只是这首歌的局部,它整体上讲其实是个叙事的东西:

我的音乐老师是我的爸爸,二十年来他一直呆在国家工厂。妈妈以前是唱评剧的,她总抱怨没赶上好的时光。少年时我曾因唱歌得过奖状啊,我那两个妹妹也想和我一样。

我十七岁那年离开了家乡沈阳,因为感觉那里没有我的梦想。我一个人来到陌生的北京城,还进了着名的王昆领导下的东方(居然还进过东方歌舞团,不知艾敬原来真是个艺术人才)。其实我最怀念艺校的那段时光,可是我的老师们并不这么想。

凭着一副能唱歌的喉咙啊,生活过得不是那么紧张。我从北京唱到了上海滩,也从上海唱到曾经向往的南方。

我留在广州的日子比较长,因为我的那个他在香港。什么时候有了香港?香港人又是怎么样?他可以来沈阳,我不能去香港。香港香港那个香港,小候说应该出去闯一闯。香港香港怎样那么香?听说那是老崔的重要市场。

让我去花花世界吧,给我盖上大红章。

1997快些到吧,八佰伴究竟是什么样?1997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hong kong。1997快些到吧,让我站在红勘体育馆。1997快些到吧,和他去看午夜场……

同事做的那期节目是距离我最近的艾敬,非1993,也非2003,这次这故事发生在2008年,一个歌手在美国办了自己的艺术展,她的美术作品,我完全看不出哪里很好。

就像在车里听的那张专辑,曾经清澈的“民谣歌手”已开始甜腻,其中还有一首歌只是不断在哼哼唧唧着无聊的“New York,my love. New York,my town.”

十年过去了,我相信即使是当年知道艾敬这号人物的人,大多数也只记住了她的“1997”,我在想,2003年发行这一张难听专辑的艾敬,难道会指望我们记住她甜腻乏味的“New York”吗?

这不是一个唱民谣的年代,民谣需要很真诚,所以民谣常常不流行。可是,现在的人们唱歌只是为了流行,流行了才能去打榜、发碟、挣钱,谁会去做不流行的音乐?抱歉,那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民谣歌手们,你们的“民谣”同样不真诚。

“1997”真诚吗?我觉得还好吧,至少那个声线是恳切的。

再说回03年的这张专辑,它叫做《是不是梦》。如果民谣是一个梦,艾敬已经从梦中醒来了。而我之所以还在讲它,是因为第一首的主打歌,《水牛66》,艾敬看过这部电影,我也看过,是我喜欢的电影,所以我听了歌,填词仍是叙事的,只是多了点流行的虚妄:

我们看了水年66这部电影,真好。其实具体什么内容我们也不知道,我们在大部分的时间里互相在讨好。男主角的身材很好,我的心狂跳。你的嘴唇我的眼睫毛,刚刚好。我们一起走出电影院,就像剧中男女主角。其实会有什么结果根本都不重要,我们用大部分的时间去互相讨好。how long houston street ?i really don't know.你的肩膀我的嘴唇,刚刚好。你为我做有乌冬面没有味道,你说你喜欢我的外套,caust it's china town smell,于是你躺进我的怀抱像个熊猫宝宝,这里是你的岛,你的岛,没人打扰。和你在一起亲密这不是游戏,我们有多少距离有多少问题,和你在一起忘掉所有的过去,do it for me ,for me.我们看了水牛66这部电影,真好。其实幸福在你身边不用去刻意寻找,我们用大部分的时间去互相讨好,给我一杯chocolate和你的紧紧拥抱。你的嘴唇我的眼睫毛,刚刚好……

不好听,我只是喜欢《水牛66》的电影。

neverland 发表于 11/26/2008 9:24:24 PM 评论:10
 

昨天看报纸,我妈指着一张照片说,看,双头小猫。

我说,啊呀,好可爱。

我妈说,什么呀,好恐怖……

大家看看呢?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在澳大利亚西部城市柏斯一家动物医院里,一只母猫经过手术产下一只双头小猫,由于腭裂,这只小猫只能用一张嘴进食,但可用两张嘴同时发出喵喵的声音。澳大利亚网站报道称,宠物的主人计划收留这头双头猫,计划给它起名“男人先生”或者加西莫多。

neverland 发表于 11/26/2008 1:48:03 PM 评论:11
 
  下一页 尾页 (本页为第 1 页 共32页)